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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康法院老冢法庭高效办案不让案件“过年”

  发布时间:2010-12-22 10:44:13




    2010年“岁尾”之际,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老冢法庭,全面排查辖区不安定因素,发挥审判职能,采取各种有效方法,及时化解婚姻、邻里等各类农村纠纷,避免矛盾“过年”,营造辖区和谐氛围。

    图为12月22日,该庭受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后,法官王紫祥高海涛立即赶到当事人所在村进行巡回审理。

责任编辑:H     

文章出处:太康县人民法院   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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